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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民办学校招生首推“长幼随学”
本报讯 (记者吴海清)日前,市教育局印发《2026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范围、招生流程等作出全面规范。其中,今年我市民办学校招生首推“长幼随学”便民新政成为核心亮点,多孩家庭符合条件可免摇号入学。
《方案》明确,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的要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关于我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方案》明确,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是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是具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各民办学校应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具体招生对象和招生范围由各县(市、区)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6年起,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长幼随学”政策。即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中,将其兄/姐已在我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且具有正常学籍的适龄学生,纳入同一学校免摇号资格人员范围。申请“长幼随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学生为拟就读民办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学校与其兄/姐当前就读学校为同一所民办学校(同一办学许可证);申请学生与在读兄/姐为同一父母(含法定监护人、重组家庭合法养子女、继子女)的多孩子女,确属同一家庭亲生子女或合法收养子女;申请学生报名时,其兄/姐为申请入读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具有正常学籍),且不属于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级)学生。
因学位数量有限,目前我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长幼随学”政策仅限于“幼随长”,“长随幼”暂不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双(多)胞胎同年入学的,不适用“长幼随学”政策,可自愿申请捆绑参与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长幼随学”须严格遵守学校招生范围、学位承载能力及免试入学相关规定,不得超范围招生、超容量安排学位,严禁以“长幼随学”名义违规择校、跨区域择校等。
《方案》明确,具有免摇号资格人员主要包括四类: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优抚优待对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民办学校教职工子女、民办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读的学生、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学生。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免摇号资格人员可按其入读民办学校的意愿予以直接录取(其中,第二、三类学生报读本民办学校,方具有免摇号资格)。免摇号录取人数从学校招生总计划中扣减。若同一类别免摇号资格申请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仍需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同时符合两类及多类免摇号资格的学生,不得叠加申请多种免摇号类型,须按照免摇号录取顺序,优先选择靠前类别进行申请。例如:学生A同时符合第三类、第四类免摇号资格,应仅申请第三类免摇号资格,不得同时申请第三、四类,避免同时占用多个免摇号资格人员名额。参与免摇号资格人员电脑随机摇号未摇中的学生,可继续参与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报名摇号,但不再享有免摇号资格。
市教育局提醒炒股配资最新信息,已被民办学校通过免摇号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不再为其保留原公办学校招生学位,学生或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则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招生结果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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